当时方位:主页法令和法规委办局文件北京市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4年10月13日施行日期:2004年11月01日公布单位:北京市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
我市从2003年8月开端批阅和发放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以来,发放《北京市风险化学品暂时运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暂时证)合计1419个。依据当时我市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批阅和发放作业的实在的状况,市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决议:自2004年11月1日起开端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运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市和区、县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从2004年11月1日今后要依照《北京市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则的权限发放运营许可证,不再发放暂时证。关于2004年11月1日曾经发放的暂时证,各级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悉数更换为运营许可证,并回收暂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