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涉及法律监督的海量数据来进行深度挖掘,开展数据比对碰撞,让共性关联的数据“说话”,发现监督线索,实现精准监督。
日前,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结果揭晓,淮北市检察院、烈山区检察院打造的“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监督模型”获评一等奖。
今年年初,淮北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网购的灭火器无法灭火。办案人员调查了解到,网络销售的低价灭火器存在严重质量上的问题,如灭火剂成分含量严重不足,甚至有的填充物是石膏粉、面粉等。这些不合格的灭火器一旦在火灾中使用,不仅不能灭火,有的反而会助燃。
灭火器的质量状况直接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淮北市检察院与烈山区检察院联合设计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网络销售的明显低于市场行情报价的灭火器进行筛选和分析,发现仍在网络售卖该品牌型号的店铺线条。最终汇总网络站点平台销售伪劣灭火器的数量达513万具。通过一系列分析商家进货、发货信息,发现生产厂商及仓储线条,发现快递公司违规揽收线条;发现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公共场所购买使用伪劣灭火器线条,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线件。其中,移送蚌埠地区的刑事案件涉及27个省份,涉案人员63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查实销售伪劣灭火器450万具,涉案金额高达1.49亿元,目前已扣押涉案款899万元。对于涉及外省的线索,及时向四川、贵州、浙江、江西等地区进行了移送。
“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的革命,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建武表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共办理骗取医保基金、金融贷款,逃避环保税、利息税、耕地税,制售伪劣消防器材等事关民生民利、社会普遍关切的系列案件4300余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300余件,提出抗诉136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80份,直接为国家挽回损失3490余万元,为4亿元国有资金保驾护航。
传统上,法律监督的启动源于当事人举报等途径的个案线索,检察官启动调查核实,线索单一、渠道受限。通过对“数据”的运用,让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质效不突出等瓶颈问题有了新的破解之道。
蒙城县检察院在办理多起涉医保行业案件时发现,某村卫生室负责人伙同他人通过网内外药品串换、违规修改库存、伪造处方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违法手段多样,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想到:“会不会相同的违法问题在其他村卫生室也有出现?”带着疑问,检察官通过实地调研发现,部分村卫生室存在编造各种理由扣留就诊群众身份证进行虚假门诊登记、虚开处方、拆分处方等骗取医保基金等现象。虚假处方数额小、就诊群众防范意识弱,村卫生室欺诈骗保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监管、打击难度大。
蒙城县检察院决定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筛查医保报销数据、死亡火化人员数据、参保人员家庭户口信息等,筛查出“死亡人员仍在报销”“共同生活的亲属同时诊疗”“连续诊疗”“小额诊疗处方数异常多”“单个医疗机构报销总额异常大”“药品库存异常虚增”等涉嫌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线索,仅蒙城县域就有线余个村卫生室。
蒙城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建立医保行业“线上数据支持+线下融合监督”的联动机制,通过线索移送、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有效打击医保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对一批村卫生室医保诈骗犯罪案件,立案监督、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犯罪分子。此外,该院还主动融入国家医保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强化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联合相关单位追回一批国家医保资金。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挖掘、关联分析,可以从异常数据中发现个案背后的类案监督线索,让传统的被动受案、个案办理转变为主动办案、类案办理。”省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部主任樊静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通过数字化手段,由“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办理”,从而发现一类问题,办成一批案件,促进一域治理。目前,全省已通过大数据办理的类案中,涉及民生领域113类、重点行业治理91类、权益保障76类。
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不仅能寻找案件线索,还能发现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共利益的弱项短板,实现由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定远县检察院在办理某工程串通投标案中,发现6名嫌疑犯存在串标、围标行为,且涉案公司多达140余家,涉案金额高达1亿元,严重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给工程建设质量留下巨大安全隐患。
在办案中发现,该类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抱团投标、投标文件内容高度相似、错误雷同、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电子保函特征码相同”等一项或多项异常表现。检察机关经分析研判,此类串投标乱象频发,有必要利用大数据开展同类情形的检察监督和社会治理。通过大数据分析,检察机关发现11条涉嫌串通投标的犯罪线索,迅速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研判;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刑事立案10件36人。
与此同时,定远县检察院积极利用府检联动平台,推动党委政府专门部署打击招投标领域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建立纪委监委、发改、审计、住建等成员单位工作会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一整套工作机制,打通各部门间的沟通壁垒,变司法机关单打独斗为各单位协同作战。
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好法律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与政法机关、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推动一批社会问题得到一定效果治理。
池州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信用建设,以法律监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联惩戒,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帮企业信用修复,优化营商环境。马鞍山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行耕地占用税征缴职责监督,联合税务机关、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等单位,逐渐完备耕地占用税全链条、立体化的税收征管模式,解决了信息共享不畅、税款收缴滞后问题,在马鞍山全市共追缴耕地占用税2000余万元。
“从总的来看,我省检察机关通过与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社会大众共同发力,使得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效果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更精准智能。”鲁建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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